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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作家的经济状况

1998-03-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一九九○年以后,全体中国当代作家,无论高产的,还是处于低潮的,无论出版过畅销书的,还是书出不畅的,无一不受益于此商业大时代。也不管是写小说的,还是写散文杂文随笔的。因为一个事实是,九○年以前,中国作家有几个以版税形式获得过稿费?又有几人从国家正规报刊和出版社获得过标准高于每千字三十元的稿费?惭愧得很,我这位中国作家协会版权委员会委员,大约在九二年下半年,才区别开什么是印数稿酬而什么是版税。

六十岁到七十岁的中国作家们,又以六十至六十六七岁者为最多。他们是可以标“代”而论的。是建国后的第一代,年长于他们者,很可能解放前便已是“文学青年”了。

各省市的作协主席大抵是他们。作协在中国目前仍是“文化单位”。既曰“单位”,领导者仍是“文化官员”。比如全国作协之第五届领导班子,其成员无一不首先是由中组部和中宣部双重资格审查批准的。各省市也基本上是如此产生的。或曰“任命”的。

所以他们同时其实又是实实在在的职务加身的司局级干部。面对官员身份是作家。面对作家身份是官员。是很可以决定一般作家级别和待遇的领导。文化官员的待遇,名作家的社会地位,创作实力延续至今的收入,使他们比之于上一辈作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双拥有,他们是中国当代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一批作家中产者。

五十岁至六十岁以下的中国当代作家,为数甚少,殊难称“代”。这乃是因为“文革”十年,中国从根本上已不存在新作家产生的条件。他们和她们,是凤毛麟角般地潜生悄长着的“超生游击队”式的作家。“文革”结束,才得以名正言顺地落户注籍。他们和她们的身份一旦由“地下”转而公开,其峥其嵘,顿领风骚。如刘心武、冯骥才、蒋子龙、谌容、张洁,皆属“文革”后的第一代作家。为数虽少,影响颇大。张贤亮是个例外。他从“代”上分不属于“右派后”一族。因后者们是先成作家,并因成作家而“右派”的。他则先是“右派”,并以“右派”遭遇内容的“土牢”系列小说令世人瞩目至今的。他身为宁夏文联主席已近十载,目前待遇与自治区宣传部长同级。

接下来的一批或曰一“代”作家,便是所谓“知青作家”一族了。我自然是这一族中的一分子。我们在“文学新时期”初年,皆为二十六七岁至三十岁左右的“文学青年”。有的在“文革”中侥幸跨入过大学的校门,如我。有的在“文革”后考入过大学,如肖复兴、陈建功。有的虽没进入过大学,却丝毫也未影响自己成为优秀作家,如王安忆。这一代作家在整个“文学新时期”十年中,除了靠勤奋创作争取在文学上有所成就,其它方面几乎毫无所得。也似乎比较的不求所得。因为都清楚,轮不到自己所得,没资格求得。我们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是从八十年代末期有所改善的。大多数人八十年代末工作单位才稳定,才得以解决住房问题。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不得不几次调动单位,迂回达到目的。八七年我到过张承志三里屯那个家,无厅的两居室小得不能再小。若同时接待两个客人便几无回旋之地。肖复兴当年在廊房某中学任教,为解决妻子的入京户口由计划生育委员会而《新体育》杂志,直至现在到《小说选刊》任副主编,家庭“生态”才算终于稳定下来……

为了使读者对这一代作家八十年代末期前后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一个较为具体的了解,下面以我自己为例。因为若以具体的别人为例,将是非常讨嫌之事。甚至可能会引起诉讼。

七九年我从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北影文学部任编辑。时年二十八周岁。未婚。工资49.75元。住筒子祠一间十一平米单身宿舍。

八○年秋结婚。工资仍49.75元。妻子工资56元。那单身宿舍成了家。其间逢一次比例是百分之六的涨工资的机会,我主动声明放弃了。

八二年我们有了儿子,工资还是49.75元。

八一年至八二年两年间,我大约发表了四五篇小说,总字数约七万。总稿费约600元。那时最高10—12元。

八三年我的小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获八二年全国短篇小说奖。奖金300元。

我已记不清自己究竟拿了几年49.75元的工资。总之直至八八年我从北影调到童影,工资似乎在70余元。其间我调了一次房。还是那一幢筒子楼。从东头到西头。增加2平米多。

从八二年至八八年底,我出版了如下几本书:

短篇小说集《天若有情》———我的第一册短篇集,北京十月出版社出版。24万字,稿费扣除所得税,在我记忆中应为3000元左右。

短篇小说集《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天津百花出版社出版。28万余字。扣除所得税,4500余元。

中篇集《人间烟火》,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34万余字。扣除所得税,约5000元。

第一册《自选集》,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30余万字。稿费4500余元。

长篇《雪城》,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110余万字。18000余元。

《一个红卫兵的自白》,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6000余元。

《从复旦到北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1800余元。

我的中篇小说《今夜有暴风雪》被拍成电视剧,我记忆中没收原作费。当年似不讲这个。此中篇其后又被拍成电影,我获700元稿费,因参予了改编。《雪城》上部被拍成电视剧时,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提出原著费20000元。包括预付下部的原著费。我与出版社各10000元。我还有另一部三集电视剧本《冰之雕》被拍。是我家乡的文艺单位拍的。我不好意思要稿费,摄制组送了一台十八寸彩电。价值1800元。它至今仍摆在我家,已修过两次。快不能收看了。

在七年中,以上书所获稿费,加上其中作品发表在刊物上的稿费,在我记忆中合约70000元。出书的稿费其实当年低于作品发表时的千字标准,我恐自己忆错,都估算得高了些。调往北影前,我的三口之家有存款30000余元。另外40000余元,其中一大笔20000元为一个弟弟兑房子了。哈尔滨市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几乎在同一年结婚了。都拥挤在三十平米的低矮的破房子里。居住生态实在可怜。另外的20000余元,逐年寄往家中赡养父母,以及补贴我们三口之家的日常生活了。

当年我的小说中经常出现中国老百姓之家所面临的住房困扰。当年有住得很好了的上一代作家在文章中对我很是冷嘲热讽过。我并没有写文章反驳过。我认为,作家自己的境况稍一优越,目光也就不太望得到底层百姓的生活形态,并且毫没了体恤之心,大概也是规律。因为大概也是规律,故我又认为不值得反驳。

在当年,一个三口之家,居然已有了三万余元的存款,相比于普通老百姓,我想,实在也够富裕的了。尽管我们的家除了那一台摄制组送给的彩电,几乎再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我认为,相比于中国底层百姓,一九八八年的梁晓声,已然便是中产者了啊!只不过是夫妻工资收入150余元,住在肮脏筒子楼里一间13平方米多一点点的破屋子的一个“老青年”中产者———那一年我已38岁。

当年我常对我的妻子说:“我们应该感到幸福了啊!比比我的同代人,几家有3万多存款的。比比中国底层老百姓,我们简直接近着富人了。”

正是基于这一种想法,除了工资普调,我在北影九年中,没争过一次长工资的机会。

正是基于这一种想法,从八五年起,我已经在进行着个人的捐款资助之事了。大约总有二十余次之多吧。我早已记不清我资助过的个人和人家了。有上当受骗了的几次,但多数的资助是值得的。于今,每至新年,我偶尔还收到他们中某些个人或人家的来信,或寄来的贺年卡。

我因老父生病,很愿他来京医治;又因他是一位老建筑工人,一辈子竟没住过一天好房子;说到底,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非为了当什么什么级别的一位副厂长,坚定地调到了童影。

从八九年至九一年底,我如若封笔,无作品发表。连一篇算得上是散文或随笔的文字都没发表过。只写了数篇谈电影的文字。每篇长不过二千字。其中四篇,还是评儿童电影制片厂青年导演们导的儿童片。为儿童电影击边鼓,应属本职义务。这三年中,受惠于中国的工资普调,我的工资由70余元,而“突飞猛进”至170余元。我的老父亲于八九年底去世。他的劳保单位属建筑业,当年不景气,许多工人开不到工资。医药费拖了相当长的时日才得以报销。儿子入学了,家庭支出大了。我的工资虽由70余元而170余元,却有些不够花了。搬入新家,又总应该添置几件家具。幸而有前七年积蓄下的三万元稿费,使我在夏季买西瓜时,仍可以口气很无所谓地说———不论个儿大个儿小,只要保沙保甜。三年封笔,积蓄日减。至九一年底,已仅剩6000余元存款矣。我想,那在当年,似不比一户普通市民的三口之家的积蓄多到哪儿去。我由三年前住肮脏筒子楼一间十三平米陋室的中产者,变成了住三间因家具太少而显得有点儿空荡的单元楼房的无产者。自然也就没有了什么“中产阶层”的良好感觉。

九二年我卸职,重又开始执笔创作。至今,我的稿费收入大体如下:

长篇《浮城》,九二年花城出版社出版。38万字。稿费标准千字40元。那是一次编辑承包的,带有尝试性的出版方式。编辑看了手稿,问我每千字80元我同意不同意。我却吓了一大跳。还从没拿到过那么高的稿酬。认为编辑信口开河说大话。又认为倘接受了大话许诺其结果总是不好的。于是主动减半,言定每千字40元心满意足矣。中国作家“享受”世界上最低的稿酬标准习惯了。给高了当年的我反而心里不踏实。觉得违法了似的。编辑自是乐不得我那样的。双方议定,倘书发行得好,稿费再有补贴。《浮城》出版后发行相当之好。但编辑不再言当初补贴一说……

`当年有次与张抗抗谈起此事,她说书发行得这么好,你应大富一把了啊?你没拿版税么?

我说拿了啊!

她说那按最少二十万册算,你的稿费也令人嫉妒了啊!

我说我拿的版税怎么才每万册一千多元呢?

说了半天,我才明白,是我自己误将印数稿费理解为版税了。而我此前一向就是将二者认为成一码事儿的。

弄明白了究竟什么方式才算版税稿费方式。又明了这方式与作家的稿费利益关系最紧密,我的第二部长篇(九二年起的第二部)便向出版社提出了版税要求。

它是《泯灭》。九四年春风出版社出版。定价12元多。发行10万册。我所获稿费,读者自可算出。其中半数,直接由出版社寄给我另一个弟弟,依然是资助解决住房问题。

在《泯灭》书稿交付出版社之前,《浮城》的承包发行人曾数次到我家,反复劝我将《泯灭》书稿给他,由他找出版社出版。我则旧话重提,说我对你有看法了。当初口头议定的,如若发行的好,你再向我补贴稿费。而据我所知,发行量达40余万册,你怎么不履行诺言呢?他说当初是口头说说,没立字据,所以不能算数的。我说咱们二人面对面议定的,没立字据,是由于我信任于你呀!他说那件事不提了吧,咱们只说眼前这件事行不行?我付你比春风出版社多一倍的版税!我不要经济效益了,只要和“布老虎”一争高下!你不是还没与对方签合同么?我说没签合同也不行。在这件事上,我的个人“感觉”是第一位的。

在一个下雨天,他又来了,拎了一只布兜。满得用兜拎带儿相互扎着。装的是钱。少说应有15万。他说粱晓声啊,你年长于我,处理事情该比我更理性,更现实才对啊!10%和20%的版税之间的差别,对你意味着什么,不用我替你算啊!你如果改变了态度。我今天就将预付稿费留下了!

我平静地说不。

这些情况,“布老虎”丛书的负责人安波舜是应该知道的。因为那人还直接找过他。

我为某种“感觉”,损失了10万册《泯灭》10%的版税。或曰是一种宁愿的放弃。一次典型的“感觉派”处理事情的方式。我认为这于任何人其实都并不足取。但偶一为之,也不值得怎么后悔……

据我所知,《恐惧》的发行量只有五六万。更多的是盗版。故我也只获得了实际印数的稿费。编辑经调查,认为市场还有需求。但我阻止了。我已决定此书重新改写一遍。

电视剧《年轮》我的稿费是含税每集2500元。其中半数稿酬寄给唯一的表兄,也是我老母亲的家族在世上唯一的传人解决住房问题。

此外《九三断想》只发行一万册、《九五随想》只发行四万册,我主动提出8%的版税。再此外,《雪城》再版,每千字28元。另有三册集子,两册每千字30元,一册每千字70元。

还有两部电视剧,都是由我自己的小说改编的,每集一万元稿费。

到目前为止,我又有了30余万元的稿费积蓄。我又成了中国当代中产阶层中“准字”一族中的一员。

从九二年至今的六年中,我在同“代”作家中,的确算是高产的。这倒并非因为,我将创作当“生产”,一心只想赚钱。而是因为,我在创作力最旺盛的阶段,不得不封笔三年。那是一种自己对自己强烈创作欲进行的压制。一旦自己“解放”了自己,创作几乎意味着是渴极畅饮。并且,我可能是兴趣最少,最不喜玩娱,最高兴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在静悄悄中或读或写的作家之一。某些所谓休闲,对别人是兴趣,对我是比写作更累的累事。某些玩娱方式,会使别人开心,断不会使我开心。如果我被强拉扯着参与了,往往会感到恼火。所以我妻子又常常数落我———“你的生命有三项内容就够了。躺着读,坐着写,这是一项内容;一块抹布一盆水,屋子一天擦三遍,这对你是换脑,精神休息;吃喝睡,这是你最不情愿又无可奈何的事。这三项内容稍一被打乱,你的病就来了!”

我以手中一支廉价的笔为图钉,将自己按在稿纸上解说了给以后这一本不伦不类的书的读者们看,心中当然并无半点儿中产阶层“末流族”一员的沾沾自喜。我只是希望使人信服地明白这样一点———在“知青作家”中,即使勤奋似我者,其稿费总收入,也不过如我罢了。他们的积蓄若比我多,乃因经济负担比我少些而已。试想,我在八八年以前七年的稿费总收入,还抵不上一名歌星唱几首歌的开价。试想,我从九二年至今的稿费总收入,可能也不过就是杨澜出版一本八万多字的书的版税的一半左右。而我迄今为止,全部600余万字印成书的发行总量,除了《浮城》特殊一例,可能比姜昆一本《笑面人生》的发行量还少十几万册。更不敢与赵忠祥的一本书相比了。而九七年上半年,我在《十月》、《人民文学》、《北京文学》、《当代》等刊共发表六篇中篇小说,其中多数被选载,总字数近30万,连选载稿费算在内,一万二千元多一点点。也就是比目前一集电视剧的最低起价稿费多二千元零一点点。一点点而已。而已而已。

当然,我这一代作家中,也有一本书一下子洛阳纸贵起来的。于是版税也“大大的”起来的。也有一篇什么作品成了影视的眼都死死盯住的“含金篇”,于是版权卖到十几万的。但那都属个例。我至今还没摊上那种幸运。我的一篇小说的版权前不久刚刚被北京电视剧制作某公司买断,策划“发展”为二十集电视剧,扣除所得税,一万六千余元。成为梁晓声版权迄今为止的“划时代”的价位。但是我对我的同行们从不嫉妒。相反,替他们或她们感到庆幸。有时从旁而观,即使也觉得未免太商业操作,但仍抱较理解的态度。我的同代作家们,其实很善于经营自己的极有限。皆都在这商业大时代实习着。最初是扭扭捏捏的实习生。目前刚刚克服了扭捏心态。而我以为还需要彻底地克服。中产者起来并不影响继续写出好作品。处在半无产者无产者的生活境况,也未见得部部作品都“永垂不朽”流芳百世。于是写到此处我不禁忆起,大约就在八九年至九○年间,我在年长于我的几位作家朋友间发起了一次小小的募捐,分寄给周克芹、莫应丰、姜天民等四五位早逝的中青年作家的家属。我从当年的报上读到了他们身后无“产”,家属们生活陷入穷困的报导。可叹他们,都没赶上版税制实行起来的现在。其后的一年,陕西作家路遥、邹志安先后辞世。又可怜他们都在四十多岁的年纪。他们身后也无“产”。长篇小说的发行刚刚跃出低谷路遥病倒了。邹志安可能只一本书得到了较可观的一笔稿费便也紧随路遥而去……

故我在此仅衷心地祝愿作家们,一切年龄不分代不分辈的作家们,都尽快地,名符其实地中产者起来!虽为“末流族”,亦可慰矣!

年轻于我们这一批的作家们,即所谓“后新时期”以来,也就是自七七年至八七年这十年以后涌现的作家,异军突起,十分的活跃。他们的创作,差不多一引人注目,就已经与文学的市场化接轨着了。前几代作家们与影视的关系很暧昧。当年流行的话语是“触电”。十之七八的前几代作家们怕“触电”,尽管心内未必不向往之。我就知道,很有几位可敬的同行,一方面作家面前强调着真正好的文学,是如何如何地没法儿改编为影视的,另一方面向影视界人士极力自荐着其实也未必真正好到哪里去的作品。不被青睐,则便怏怏于偌大中国,竟没有一位识货的导演或投资人。但是“晚生代”们并不这么做作和暧昧。他们对“触电”都怀有史无前例的高涨热忱。有时作品被高价买了版权去还不算,还一定要自己亲笔改编为影视。所谓“肥水莫流外人田”。他们都尽量脚踩两只船,生动地活跃于小说与影视之间,这使他们在名利两方面获得快捷,并且受益匪浅。

每千字七元、十元、十三元、十五元的低稿费阶段“赦免”了他们,甚至令上几代作家很是欢呼雀跃了一阵子的每千字二十元的“过渡阶段”他们也只赶上过“末班车”。他们的稿费起点较高,“含金量”较大。一部中篇三四百元的事,他们没遭遇过。好比六三年以后出生的人,饥荒年是历史。而早于他们领骚文坛的作家们,一半以上的作品甚至三分之二的作品,是在低稿费阶段创作的。故他们的几十万字的稿费收入,抵得上前几代作家们几百万字的稿费收入。甚至一篇中篇的影视版权,便超过了以往作家们几百万字的稿费收入。故他们在较短的几年里,就姿态潇洒地跻身于中国当代中产者阶层的队尾了。

(摘自《芙蓉》1998年第1期《中国中产者阶层》,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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